“感覺不一樣了,現(xiàn)在的黨員活動更加有針對性,黨員參與的積極性更高了。”10月26日,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黨支部活動,認真學習了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前,因為辦案開庭的特殊性,大家很少有時間能坐在一起參加活動。”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黨支部書記、民一庭庭長李琴頗有感觸,“現(xiàn)在好了,每周四我們固定時間進行黨員活動,效果非常好。”
在司法改革前,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辦公區(qū)域就近方便的原則,以樓層為單位將全院劃分為8個黨支部,合計黨員115名。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各審判庭開庭周期、業(yè)務范圍均存在較大差異,黨支部活動遇到一系列問題。“拿我們第三黨支部來說,以前,支部由民一庭、民四庭、立案二庭和審監(jiān)庭的黨員組成,支部成員在不同崗位,開庭時間不統(tǒng)一,平時也缺乏交流,類似黨員培訓等黨支部的活動開展起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李琴介紹說,“現(xiàn)在,調整后的黨支部全部來自四個民商事審判庭的黨員組織,首先在黨支部活動時間上就得到保證,根據(jù)周四不開庭的實際,我們把每周四作為黨支部的固定活動時間。”“大家業(yè)務都相近,在黨員活動溝通時更加方便,黨支部也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理論培訓。”調整后,來自民二庭的黨員劉念波感受到,不僅理論素養(yǎng)得到提升,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不斷增強。
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法官團隊建設已全面完成,以“審判團隊”為基本單元的工作模式代替了以往傳統(tǒng)的以庭為單位的管理模式,原來機關黨委對各支部的劃分,已不能適應機關黨委的管理和各支部的組織生活。
為此,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黨委為了使黨建工作適應新的工作機制,落實支部建在一線的黨建目標,按照法官團隊為基礎,與各職能部門綜合考慮,提出將原來的8個黨支部調整為5個黨支部意見(不包括老干部支部),并向中共萊蕪市委市直機關工委提出改革方案,市直機關工委于7月25日批復,同意中級法院機關黨委對黨支部進行調整的意見。“作為人民法院最基本、最重要的辦案單元,加強審判團隊建設是推進司法責任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官職業(yè)化發(fā)展的必由之路。”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杰表示,“黨支部建在審判團隊上,以黨建帶隊建,對強化審判團隊建設的作用無疑是巨大的。”
調整后的黨支部以審判團隊為基礎,牢牢把黨建與業(yè)務同部署、同推進、同提升,堅持業(yè)務工作和司法改革推進到哪里,黨建工作就跟進到哪里,確保了改革方向正確、干警人心穩(wěn)定、工作有序銜接,隊伍凝聚力顯著增強,審判質效不斷提升。今年第三季度,市中級人民法院結案數(shù)同比增長10%,辦案周期同比縮短12%,服判息訴率同比上升15%,黨建作用正在不斷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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