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喜歡就抱回家當"寵物"?夫妻倆這下可能要雙雙坐牢了!
有些“寵物”不是你想養(yǎng)就能養(yǎng)!
一對夫妻將山上的獼猴偷帶回家,
如今可能付出坐牢的代價!
10月20日凌晨4時許,上海金山公安分局沈海高速滬浙檢查站執(zhí)勤民警在對一輛小型面包車例行檢查時——
發(fā)現(xiàn)副駕駛上的女乘客懷中,
竟然抱著一只猴子!
民警將女子帶入安檢室作進一步檢查,
結果發(fā)現(xiàn)她小腹處還藏著一只猴子。
就是這兩個萌萌噠的小家伙
面對民警的詢問,女子支支吾吾無法說明猴子的來源。檢查站民警隨即將車上二人移交給屬地的金山衛(wèi)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diào)查。
經(jīng)查,車上趙某,張某兩人為夫妻關系。二人交代在2017年8月的時候在上海松江佘山游玩時發(fā)現(xiàn)山上有幾只猴子,便用隨身攜帶的面包和饅頭將兩只猴子引誘下來后抓捕,隨后放進包內(nèi)帶回家中飼養(yǎng)。
兩只猴子體長都在40公分左右,分別穿著卡通圖案的小衣服,很是可愛。民警告訴記者,經(jīng)過相關部門鑒定,這兩只猴子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夫妻倆稱是因為喜歡小動物
才將獼猴誘捕后私自帶下山
當作“寵物”養(yǎng)的——
但野生動物不是你想養(yǎng)就能養(yǎng)!
而且兩只猴子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夫妻倆的行為已涉嫌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
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第一款規(guī)定,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而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程度最高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目前這對夫妻正在等待法院開庭審判,或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
因為喜歡就把猴子偷下山
這對夫婦將為他們“糊涂的愛”付出代價
而此前有人將公園的黑天鵝偷來吃了
也遭到人們的強烈譴責!
不少市民可能還記得
今年4月
徐家匯公園匯金湖里的黑天鵝由5只變成了4只。
還有一個小伙伴去哪兒了?
沒想到,
黑天鵝不僅被壞人偷了,
還成了盤中餐!
▲監(jiān)控拍下嫌疑人抱走黑天鵝一幕
原來4月20日凌晨1時20分許,
周某某等人打算至徐家匯公園湖中捉魚,
后來在岸邊偷得一只黑天鵝逃離現(xiàn)場。
不幸的是
黑天鵝在被帶回家的途中死了。
嫌疑人周某說:
“感覺天鵝死了,丟了也可惜,就用點熱水把毛給燙了,燙了之后就放在冰箱里。隔天他(同伙王某)去買了一點蘿卜一起燒,只吃了半只,另外半只放在冰箱里。沒過兩天覺得不好吃就把它扔了。”
事發(fā)后,曾有報道指出黑天鵝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為此,公安機關提交專業(yè)機構進行了鑒定。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7號)第一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yǎng)繁殖的上述物種。根據(jù)鑒定結論以及查閱相關法律、公約,黑天鵝并不在列。
最終,本案無法依據(jù)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定罪量刑,而是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周某某以盜竊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不管是不是珍稀野生動物,
偷竊可恥!
那么
一旦偷捕的是瀕危野生動物
后果可能就極其嚴重了!
近年來,引發(fā)社會關注的相關案件
就有“大學生掏鳥案”一案。
2014年7月,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大學生閆嘯天在老家河南省輝縣過暑假時,和朋友王亞軍先后掏到2個鳥窩,16只小鳥。飼養(yǎng)過程中飛走1只,死亡1只,賣了10只,獲利千余元。
輝縣市法院調(diào)查認為,閆嘯天等人買賣的是燕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遂于2015年5月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閆嘯天有期徒刑10年半,處罰金1萬元;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王亞軍有期徒刑10年,處罰金5000元;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贠榮杰有期徒刑1年,處罰金5000元。隨后,新鄉(xiāng)市中院刑事裁定維持了一審判決。
閆嘯天上訴后,新鄉(xiāng)中院二審維持了原判。2016年4月26日,新鄉(xiāng)市中院駁回了閆嘯天父親閆愛民的再審申訴。
如今全球越來越重視環(huán)境保護和野生動物保護
每個人都要加強自己的法制觀念
否則一不小心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來源 新聞晨報(shxw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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