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訂單”盜竊高檔電動車的兩名嫌疑人歸案后,接受警方的訊問。順義分局供圖
新京報訊 (記者李禹潼 通訊員范慧陽)面對買主的高價“訂單”,兩男子“接單”后針對買主的要求進行踩點并實施偷車。經過兩個月的工作,近日,順義分局光明派出所民警將三名涉嫌盜竊電動車嫌疑人控制。
5月28日早晨7時許,順義區(qū)裕龍小區(qū)事主文女士報警稱,其停放在小區(qū)地下車庫里價值兩萬多元的電動車不翼而飛。
民警調取小區(qū)周圍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案發(fā)時兩男子合乘一輛金色踏板雅馬哈摩托車進入案發(fā)現場,幾分鐘后一人騎摩托車一人騎著電動車離開小區(qū),被騎走的橘紅色電動車正是文女士的被盜車輛。
警方隨后梳理了小區(qū)周邊所有監(jiān)控錄像,一路追蹤至朝陽區(qū)咸寧侯村,經過20余次走訪,警方終于確定了兩名嫌疑人王某帆和王某的落腳點及身份信息,并于7月21日將兩人控制。經審訊,兩名嫌疑人承認了在順義區(qū)裕龍小區(qū)地下車庫偷電動車的事實。
據王某帆稱,今年5月初,一作為“中間人”的男子找到他和王某,稱有人想買一輛雙排座的電動車,只要弄到車他負責聯系買家,價格肯定要比外面收車的給得高。兩人覺得買家提前預訂這種模式銷贓快、賣價高、風險小,便答應了。
隨后二人騎著摩托車到順義踩點,最終鎖定并盜取了文女士的高檔電動車。作案當晚,“中間人”和買主來看車后很滿意,支付了3000元將車開走,后二人又分給“中間人”500元。
隨后,民警又將家住十八里店的“中間人”昝某控制,其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王某帆、王某、昝某三人目前已因涉嫌盜竊被順義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工作中。
■ 警方提示
●二手摩托車、電動車要到合法、正規(guī)的交易場所去購買,并索要發(fā)票和車輛原始手續(xù),千萬不要購買便宜的贓車,以免車輛被追繳或被盜后合法權利受不到保護。
●電動車車主可選擇等級較高的車身鎖防盜,并在有人看管的地點停放,如果附近有攝像頭可以放在攝像頭能拍攝范圍內。停放電動車時盡可能做到車、電分離。
●車主可在車身隱蔽處安裝GPS定位防盜追蹤器,以方便車主及時查看電動車情況,同時可提高電動車被找回和盜竊案件偵破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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