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胡適先生在晚魯迅寫這封信一年后,也曾被擬提名“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而提名他的,還是那位瑞典科學探險家斯文·赫定,這位探險科學家在中國逛了幾年還不想離開,好像非得讓個中國人得了獎才罷休!逗m日記全編》里記載,于1929年2月26到28日,胡適當時乘火車從外地返回上海,在火車上就發(fā)生了這件事,胡適寫道
“火車上熟人最多,有美國公使,有瑞典探險家SvenHedin (即斯文赫定),有陳萬里、楊憲武等。Hedin同我談:他是瑞典國家學會十八會員之一,可以推舉諾貝爾文學獎金候選人。他希望提出我的名字,但希望我把我的著作譯成英文。”
胡適對斯文·赫定“自己將自己的作品翻譯成英文”的要求,估計沒有正面回答,而是繼續(xù)在日記里表述了出來:“此事我有我的意見:如果他們因為我提倡文學革命有功而選舉我,我不推辭;如果他們希望我因希冀獎金而翻譯我的著作,我可沒有那厚臉皮。我是不配稱文學家的。”
胡適只認為自己是提倡文學革命的功勛,若因此而提名便“不推辭”;而且為了得諾貝爾獎,要自己來翻譯自己的東西,這不就成了王婆賣瓜嘛,實在不符合胡適要面子講尊嚴的性格。并且胡適也自認不如魯迅,“不配稱文學家”。胡適知道,“諾貝爾文學獎”主要是授給那些文學作家,而自己,主要成績是在“提倡文學革命”以及考證考據(jù)方面,所以胡適將諾貝爾獎提名之事斷然拒絕。
延伸閱讀:
新聞熱點
新聞爆料